重庆大学航空航天学院2018年博士招生复试录取细则
根据教育部和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博士招生简章等相关文件,结合我院具体情况,为做好我院2018年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我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一、招生计划
2018年学校下达航空航天学院力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为10名。
二、参加复试条件
所有考生,包括公开招考考生,硕博连读考生,“申请-考核”制考生均需参加复试。
公开招考和“申请-考核”制考生的初试成绩合格线划定如下:单科成绩不低于35分,总分不低于145分。公开招考英语成绩合格线按重庆大学研究生院规定执行。
三、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成立2018年航空航天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胡宁
副组长:万玲,严波
成 员:刘占芳,姚建尧,金晓清
秘 书:张琳
四、复试要求及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和地点:
请各位考生于4月18日上午8:30—9:20在重庆大学A区理科楼210室报到。
(2)复试费收取标准: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100元/人。
(3)复试时间和地点:
4月18日上午9:30—11:30 综合笔试。
地点:重庆大学A区八教312
4月19日上午8:30-17:30 综合面试。
地点:重庆大学A区八教204
(4)复试方式、内容和要求:
复试包括综合笔试和综合面试。所有考生(公开招考、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均需参加综合笔试及综合面试。
综合笔试内容:外语水平考试(笔试60分、口语听力40分)、专业知识(100分)。各部分占综合笔试成绩比例为:外语20%、专业知识80%。
综合面试内容:专业综合知识及综合素质能力。英语听力和口语在综合面试中进行。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左右,全程录音录像。
五、录取工作
(1)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差额录取原则。
(2)考生最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申请硕博连读考生的综合笔试成绩作为初始成绩,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总成绩按如下标准化公式计算:
公开招考:总成绩=初始总成绩/3X50%+复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X50%
考核制考生:总成绩=初始总成绩/3X50%+复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X50%
硕博连读考生:总成绩=综合笔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X50%+综合面试成绩X50%
按总成绩进行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差额选拔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包括综合笔试、综合面试成绩)单项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结束后,将及时在学院网上公示复试结果,复试成绩公示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公示3日后无异议上报研究生院。
其它未尽事宜遵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学院联系电话:023-65102523,联系人:张老师
学院监督投诉电话:023-65102269
航空航天学院
参加复试名单:
王积硕 张豪 罗 浩 刘小霞 朱伟 斌 杨梦卿 翟艳芳
王友勇 樊婷 赵子渊 姜又强 孙 正 胡小林 牟哲岳
宋增瑞 李磊 谭鑫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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