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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2022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2022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实行以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申请人须按照中山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中山医学院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一、申请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的规定。

(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及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未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三)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报考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的考生需具有较好的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或潜力;报考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需有主持或者作为骨干参与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项目、重要产品研发任务的经历和能力。

(五)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目前就读单位同意,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六)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最迟须在录取前提交)。

(七)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

(八)英语应用能力较好,并应达到如下条件之一:(1)发表过英文的专业性学术论文(不限作者排名);(2)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6分,或者托福成绩≥90(老托福成绩≥580),或者雅思成绩≥6.0分。

(九)符合《中山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其他报考基本条件。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经核查发现提供不实材料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二、招生专业及学制

招生专业详见《中山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graduate.sysu.edu.cn/zsw/)。以“申请-考核”制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直博生为5年,硕博连读生博士阶段为3年。保留入学资格博士研究生的修业年限以入学当年规定为准。

三、招生类别及人数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不招收学术学位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国家专项计划除外),可招收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中山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上注明的招生人数为我院2022年的招生计划数,包括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的招生人数,“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详见附件,请申请人关注。

四、报名程序

(一)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上报名和交费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请于2021年11月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graduate.sysu.edu.cn/ zsw/)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直博生无须缴交)。报名的具体时间、办法及要求将于报名开始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二)提交纸质材料

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21年12月10日前将材料按以下编号顺序排列,纸质版原件送(寄)到中山医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室(信封上标注“姓名+导师+2022年博士申请-考核”);并将材料做成一个PDF(文件大小控制在25M以下),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dykyjs@163.com(文件命名为:姓名+导师+2022年博士报考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签名完备;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与报考导师研究领域相关,约3000字。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推荐书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均可)。

5.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和硕博连读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境外学位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单证硕士须提供学位证书查询结果)。

6.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7.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

8.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体检表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

9.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已发表论文、未发表的工作论文或学位论文,不超过3篇。

10.报考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提交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项目或重要产品研发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凡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送(寄)报考材料至我院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报名费一经缴纳,均不退还。

(四)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若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五)所有考生均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材料审核

我院对照上述报考条件要求,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形式审查,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等,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组织以博士研究生导师为主的专家组对已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于2021年12月20日前在学院网站公示。

六、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分为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主要是对外语水平、学术能力、培养潜质、心理素质及思想道德等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察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研究动态掌握的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考核于2022年1月3-5日进行,具体安排将在学院网站公布。

(一)笔试:笔试由学院统一安排,时间共3.5小时。内容包括公共英语、专业英语以及专业知识3项考核科目,每门科目各100分,合计300分。

1.时间:2022年1月3日下午14:00-17:30;

2.地址: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3.参加笔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硕士学位证原件(应届生为学生证)。

(二)面试:时间、地址:2022年1月5、6日全天;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达到180分及以上者,均具有面试资格。面试由相关系、所、教研室(中心)按二级学科组成考核小组进行,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博导不少于3人。每人面试时间不少于40分钟(含个人报告2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值为300分。考生须准备PPT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七、录取

(一)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总和。按照所在学科面试小组的考生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笔试或面试者;

2.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180分的考生;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提供不实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

(三)不接受破格申请。

(四)通过综合考核但因招生计划所限未能在所报考学科方向录取者,可在院内相近学科方向申请录取。

(五)如学院招生计划未完全使用,可接受原报读我校其他院系相近学科考生再次申请。申请人须符合我院的申请条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审核后参加综合考核。

八、学费及奖助金

博士研究生的学费及奖助金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

(一)本简章由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负责解释。

(二)本简章未尽事宜将遵照《中山大学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及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文件执行。

十、联系方式

(一)单位: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室。

(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74号大院办公楼前座211室,邮编:510080。

(三)电话:(020)87331459,联系人:祝老师、冯老师。

(四)邮箱:zdykyjs@163.com

(五)中山医学院2022年申请考核博士QQ群:767309687

(六)导师信息查询请登录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网站(http://zssom.s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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