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建立于1924年,是中山大学历史悠久的学系之一。先后在此任教的著名教授,早年有傅斯年、郁达夫、成仿吾、顾颉刚、赵元任、罗常培、鲁迅、郭沫若、钟敬文、陆侃如、冯沅君、王力、岑麒祥,晚近有容庚、商承祚、詹安泰、方孝岳、董每戡、王季思、冼玉清等。自建系以来,中文系的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布局合理,发展迅猛,影响日益扩大。2000年中文系获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现有9个博士点、10个硕士点,包括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文艺学、民俗学、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汉语国际教育多个方向,及1个博士后流动站(中国语言文学)。其中,中国古代文学学科获评为国家级重点学科,中国语言文学获评为广东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2004年,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被评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在教育部第三轮学科评估中,中山大学中文系排名全国排名第5。“领百粤风骚开一园桃李,揽九天星斗写千古文章”,正是中山大学中文系历史的凝聚和品格的写照。
中文系的人才培养目标是:既要培养一流学者,也培养具有崇高的国家民族情怀和时代使命感、在各行各业能够胜任汉语言文字、文学等基础性、创造性工作的优秀人才。
中国语言文学系2022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实行以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申请人须按照中山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中国语言文学系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一、 申请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的规定。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及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未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3、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4、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最迟须在录取前提交)。
5、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英语水平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 大学英语四级≥540分或六级成绩≥426分,或新托福成绩≥80分(老托福成绩≥550分),或雅思成绩≥5.5分 ;
(2) 发表过英文的专业性学术论文(学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或以第一译者身份翻译出版过学术著作 ;
6、符合《中山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其他报考基本条件。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经核查发现提供不实材料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二、招生专业及学制
招生专业详见《中山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申请—考核”制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直博生为5年,硕博连读生博士阶段为3年。保留入学资格博士研究生的修业年限以入学当年规定为准。
三、招生类别及人数
中国语言文学系所有招生专业不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国家专项计划除外)。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中山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上注明的招生人数为我院2022年的招生计划数,包含了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的招生人数(请见《中山大学2022年已招收免试博士生单位的招生计划使用情况统计表》),请申请人密切关注网上信息。
四、报名程序
1、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上报名和交费。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请于2021年11月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graduate.sysu.edu.cn/zsw/ ),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报名的具体时间、办法及要求将于报名开始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2、提交纸质材料。
网报成功后,请于2021年12月15日前将纸质申请资料寄(送)达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材料按以下编号顺序排列。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
(3)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推荐书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均可)。
(5)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时补交)。
(6)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7)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护照)。
(8)学生证复印件1份(往届生无需提供)。
(9)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体检表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
(10)代表性学术成果复印件:包括已发表论文、未发表的工作论文或学位论文。
(11)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不超过2000字。
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或送(寄)报考材料至我系查验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3、邮寄地址或直接递交
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135号中山大学中文堂406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黄老师收 邮编 510275
注:① 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② 所提交材料不退还;
③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五、材料审核
我院对照上述报考条件要求,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以博士研究生导师为主的专家组对已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并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时间请见《中山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2022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六、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主要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学术能力、培养潜质、心理素质及思想道德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方式、具体时间及地点请见《中山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2022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1、笔试
笔试由系安排统一的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测试,内容涵盖基本理论知识以及从事学术研究所需要的方法论基础知识等。笔试时间为3小时。笔试包括两门专业知识和外语能力三个科目,各100分,合计300分。
2、面试
面试由申请人向面试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每人面试不少于40分钟,面试总分300分。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准备10分钟的PPT,对研究计划进行陈述并回答考核小组提出的问题。
七、录取
1、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总和。分导师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
2、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笔试或面试者;
(2)笔试单科成绩低于60分、总成绩低于18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面试成绩低于18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提供不实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
3、不接受破格申请。
4、通过考核但因招生计划所限未能在报考学科方向录取者,可在系内相近学科方向申请录取。
5、如我系招生计划未完全使用,可接受原报读我校其他院系相近学科考生再次申请。申请人须符合我系的申请条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审核后参加综合考核。
八、学费及奖助金
博士研究生的学费及奖助金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九、 其他
本简章由中国语言文学系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中山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 黄老师
地址:中山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邮编:510275
电话:(020)84113323
招生相关信息查询请访问我系官网,网址:https://chinese.s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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