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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东师范大学“援疆博士师资专项计划”招生的告知

为加快新疆高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推进新疆教育服务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意见》(教民[2014]4号),教育部自2015年起实施"985工程"高校定向新疆高校培养博士学历师资计划(简称"援疆博士师资计划")。该计划面向全国招生,定向新疆高校就业。2021年,教育部安排我校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伊犁师范大学、新疆大学定向培养援疆博士师资计划各1名。

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华东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经与上述高校商议,对此招生事项告知如下:

1、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须回定向单位就业;录取时须考生、定向单位、培养单位之间签订培养协议。

2、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录取后考生须在基本学习年限或我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我校学习。

3、依据我校实际情况,2021年招生院系、专业为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党的建设专业(定向高校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体育与健康学院的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定向高校为伊犁师范大学)、统计学学院的统计学专业(定向高校为新疆大学)。

4、报考程序

(1)申请

有志愿申请此专项计划的考生,请通过电话与定向高校初步沟通;确定报考后,请填写华东师范大学“援疆博士师资”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通过电子邮件将此表发送给定向高校(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10:30);定向高校择优确定报考此专项计划的推荐名单,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给我校。

定向高校的联系方式见附件

(2)报名

网上报名:

被推荐考生依据“华东师范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21年3月23日9:00----2021年3月25日16:00;网上报名时请选择“申请考核”与“援疆师资”。

 

寄送纸质报考资料:

寄达纸质报考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26日;纸质报考材料的寄送要求、收件人、联系方式,见已公布的报考院系的申请考核工作细则。

5、此专项单列,不占用学校已下达给招生院系的普通招生名额,其考核方式、录取标准及程序同普通考生,具体参见我校已公布的招生章程申请考核工作方案报考院系的申请考核工作细则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3月16日

 

 

附件:

“援疆博士师资专项计划”定向高校联系方式

 

(一)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

 联系人:刘洋;联系电话:0990-6633023;电子信箱:liuyangkaramay@cupk.edu.cn

(二)伊犁师范大学

 联系人:李慧婷;联系电话:0999-8138031;电子信箱:ylsfxyszk@163.com

(三)新疆大学

 联系人:沈棣;联系电话:13199834802、0991-8582301;电子信箱:xjdxjgb@x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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