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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2020年考博博士考试复试和录取?

“少高计划”招生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确定复试和录取要求。

1.对于硕士研究生考生,按以下原则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1)初试成绩满足教育部该项目基本要求;

(2)按照考生初试总分与我校普通类相应学科门类总分最低要求的差值从高到低排序(初试满分为300分专业折算成500分);

(3)优先满足分省计划;

(4)分省计划满足后,剩余计划按“差值”从高到低顺次确定(“差值”一样的情况下,优先理工科专业),直至达到招生计划数。

2.对于博士研究生考生,我校将综合考虑考生“申请考核”结果和报考专业情况,在招生计划范围内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择优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3.所有被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均为定向就业,均须在录取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均不迁转户口。骨干计划学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4.考生签订协议书后,录取名单按要求公示及全国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联合办公会议审查通过后,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5.不接受未报考本计划的调剂考生,本计划考生也不得调剂到本计划以外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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