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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2020年考博博士考试选拔方式?

天津大学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申请—审核”制,程序共分为申请阶段、审核阶段和录取阶段。

申请阶段

(一)个人申请

1.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月15日~2020年4月13日

报名流程:登录天津大学博士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202.113.5.137/bszs/front/)或(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du.cn)—>服务系统—>统招博士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可先通过“天津大学2020年工程博士招生专业目录”查询导师信息(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du.cn)—>服务系统—>2020年博导查询系统),后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及报考信息。(填报手册

注意:

“考试方式”选项选择“普通招考”;

“专项计划”选项选择“工程博士”;

“是否参加e-Learning测试”选项选择“否”;

“填写联系信息”板块的“备注”字段中必须写明 “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

招生专业及院级培养单位,具体如下。

招生专业

招生单位

机械

(代码085500)

机械学院、精仪学院、材料学院、自动化学院、微电子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部、医工院、智能与计算学部(挂靠机械学院)

资源与环境

(代码085700)

环境学院、化工学院、建筑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部、海洋学院(挂靠环境学院)

能源动力

(代码085800)

化工学院、机械学院、材料学院、自动化学院

土木水利

(代码085900)

建工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部

2. 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在初审阶段以电子版形式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申请人须将下述材料的(2)-(12)项,按照《天津大学2020年报考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模板(见附件1)格式要求按顺序转化为一个PDF文件上传报名系统。证书、证件、成绩单、能力证明材料等上传内容要求清晰可见,附件总大小不超过20M。

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天津大学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该表由报名系统生成,通过初审(个人状态为“具备资格”)且缴费成功后,可下载打印;签署本人姓名并完成相应栏目的审批手续,现场确认时提交。

(2)申请信

(3)个人简历(带照片)

(4)报考天津大学工程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

研究计划书(见附件2)应含致力于研究的科学问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研究方法以及预期目标等。

(5)本人身份证或军人证

(6)学历学位证书或在学硕士证明

提供本科和硕士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如在国外高校取得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应届硕士生证明信(加盖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公章)。

(7)硕士课程成绩单

需提供硕士阶段的课程成绩单,并加盖学校培养单位公章(若为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包括硕士论文题目、指导教师以及论文摘要和创新性总结。

(9)已有科研成果

包括发表代表作、申请专利、获得显著性科研成果以及参与科研项目情况等。

(10)外国语水平证明材料

外国语水平证书、成绩单或留学经历证明等。

(11)各类获奖证书

(1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简章二)。

(13)专家推荐书

须下载空白《专家推荐书》,按照学院要求请2位专家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并由推荐人签字密封,并在信封封口处骑缝签字(模板见附件3),现场确认时提交。

(二)资格审查

考生在博士招生管理系统中自主选择和申请工程博士导师;学院组成“申请材料初审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筛选,并经导师确定同意后方可进入考核环节,并在博士招生管理系统 中予以确认。审查结果将于2020年4月14日~4月17日进行集中公示(具体时间见附录C),并通过报名系统认证状态向考生反馈。

(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4月14日~4月17日,需要完成1.关注报名系统状态,是否为“具备资格”;2.“具备资格”考生请登陆博士报名系统(http://202.113.5.137/bszs/front/)缴纳博士报名考试费、复试费共计230元人民币)。

(三)现场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20年4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30携带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26楼B区一层大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所提交审查的材料中,身份证件、毕业和学位证书和外国语水平证明的原件用于查验,纸质复印件和成绩单、推荐信原件用于归入个人档案,材料须用A4纸规格或用A4纸复印,封面采用《天津大学2020年报考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模板封面,每份材料按照申请材料清单顺序用长尾夹夹好,待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装订。

现场确认合格后,将出具《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凭该证明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

审核阶段

(四)综合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和《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参加由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办法按照所报考学院制订的本学院、学科的综合考核办法执行,请查看各学院工程博士招生办法。具体综合考核安排将会在2020年4月17日前由学校研招网统一汇总后予以发布。

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通过专业考核后,安排组织加试政治理论课和两门专业课,满分均为100分,成绩须达到合格线。

录取阶段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工程博士招生计划和各学院的综合考核结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依照考生报考的志愿,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录取。

录取类别:

(一)全日制非定向工程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天津大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二)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研究生: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定向单位,定向单位必须与天津大学研究生院签订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就业。

工程博士招生计划为教育部单列。已通过项目制方式招收的工程博士生、面向本校选拔在学硕士生方式招收的工程博士生均计入各学院工程博士总招生计划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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