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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

 华南理工大学坐落在风景秀丽、气候宜人的国家中心城市广州,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17年9月,入选由教育部、财政部、发改委公布的世界一流大学(A类)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名单。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华南理工大学成为以工见长,理工结合,管、经、文、法、医、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学校已全面进入国际公认的四大全球大学排行榜,位列“世界大学学术排名”201—300区间,工科全球排名第22位。化学、材料学、工程学、农业科学、物理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临床医学9个学科领域进入国际ESI全球排名前1%。2019年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900余人,最终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一、招生类别

  我校2019年将在经济学、法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招收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同时在电子与信息、能源与环保两个领域招收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二、考试方式

  华南理工大学2019年实行公开招考、申请考核、直接攻博以及硕博连读四种考试方式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对于学术型博士研究生,除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和工商管理学院不实行“申请考核制”外,其他招生学院均实行上述四种招考方式同时进行选拔录取博士研究生。

  对于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各学院全部采用“申请考核制”考试方式。招生学院有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建筑学院、土木与交通学院、电子与信息学院、电力学院、自动化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学院、环境与能源学院、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医学院等。

  三、报考类别

  博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一)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组织关系转入学校,全脱产学习。已就业的考生在录取时还需提供原就业单位离职证明材料。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自主择业,落实就业去向。

  (二)定向就业(在职委培)

  定向就业(在职委培)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在职委培)博士研究生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不进入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在职委培)单位就业。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对口支援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类别考生按国家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规定执行。

  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类别,报考类别应与最终录取类别一致。录取类别一旦选定将不能修改,由此造成不能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报考条件

  (一)以公开招考方式招收博士生的条件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思想品德优良,诚信守法。

  2.报考者的学位学历应满足以下四种情形之一:

  (1)已获教育部承认的硕士学位的人员;

  (2)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国内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已获得境外硕士学位且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的人员;

  (4)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①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②已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

    ③获得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

    ④具有下列之一的成果:

    A.有5篇已发表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国外学术刊物或被SCI、EI、ISTP检索的相关论文,其中第一作者论文不少于2篇;

    B.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的学术、科技奖励;

    C.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或重大工程技术课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为定向就业(在职委培)的硕士毕业生、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报考前应征得原定向就业(在职委培)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考生与工作单位如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学生自负其责。

 (二)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生的条件为:

  申请者须符合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条件:

  1.学术型学位博士

  (1)具有扎实的科研基础和突出的科研成果或贡献、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计划的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往届考生限毕业3年内,以入学年度为截止计算点)均可提出申请。

  (2)申请者本科或硕士阶段具有相关专业学习背景。

  (3)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26(折合百分制 60 分)或雅思(IELTS)≥6.0或托福(TOEFL)≥90,GMAT、GRE 和其他语种可参照此标准(小语种考生入学后必须以英语为第一外语),或已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4)跨学科门类报考者须经学院资格审核小组讨论全票通过,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5)同等学力人员、在职单证(非学历教育)硕士以及报考定向就业(含在职委培、少高计划和对口支援等)类别的考生不得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参加学术型博士研究生选拔。

  (6)招生学院对申请者提出的其他要求。考生报考需留意实施学院相关报考流程并符合相关申请条件,详情可在登陆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及实施学院网站查询。

  2.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1)申请者一般应已获硕士学位,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2)申请者本科或硕士阶段具有工程博士招生领域相关的专业学习背景。

  (3)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4≥426(折合百分制 60 分)或雅思(IELTS)≥6.0或托福(TOEFL)≥90,GMAT、GRE 和其他语种可参照此标准(小语种考生入学后必须以英语为第一外语),或已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省部级重大重点工程项目负责人或省部级奖励主要完成人可适当放宽英语要求。

  (4)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申请者须具有从事省部级及以上重大重点工程项目、重要产品研发经历和能力。

  (5)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6)招生学院对申请者提出的其他要求。考生报考需留意实施学院相关报考流程并符合相关申请条件,详情可在登陆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及实施学院网站查询。

 (三)以硕博连读、直接攻博方式招收的博士生的条件为:

  除满足(一)中第1、3、4条规定之外,硕博连读生还必须是品学兼优,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强的我校在读优秀硕士生;直接攻博生必须获得2019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硕博连读、直接攻博报考事宜另行通知。

  五、报考流程

  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考实行一次招生。

  (一)网上报名:

  所有报名考生均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在系统中提交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21日至12月20日。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并认真核实。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二)资格初审

  考生网上报名截止后,需登录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研究生招生系统确认报考信息并提交相关审核资料。考生登录系统后查看系统学历审核结论,学历审核结论为通过的考生可根据系统提示直接上传以下资料:

  1. 本人近期证件照片;
  2.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
  3. 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扫描件;
  4. 研究生学历及学位证书或研究生证扫描件;

  以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身份报名考生,须在系统提交“研究生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供学校核验报考资格且必须在入学前补交硕士学历、学位证书等扫描件。

  以往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身份报名考生,须在系统提交“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以供学校核验报考资格;以单证硕士身份报考的考生,在系统提交学位证书扫描件。

  学历验证码查询路径:登录“中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www.chsi.cn简称“学信网”)实名注册,关联本科或研究生毕业信息,申请生成《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1. 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
  2.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已获硕士学位者提供此项材料,从本人档案材料中复印且须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 公开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等相关个人资料

  以上材料不按时提交或提交错误报名资格将不予通过。

  学历审核结论为不通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待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上述材料。

  (三)缴交报名费及送交报名材料:

  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可在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研究生招生系统缴交考试报名费,请所有考生务必于12月21日12:00—12月27日17:00期间登录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每位考生只需缴交一次报名费。(注:考生按120元/生的标准缴交报名考试费)。

  网上缴费成功后,需在系统内打印《报考华南理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在系统内下载专家推荐信。填写完毕后所有考生必须将报名材料一次性整理装入大号信封内,并将通过系统打印好的博士报名材料清单粘贴在信封表面,在网上报名结束一周内寄送至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以寄送邮戳为准)。报名材料也可现场提交材料,受理时间为2018年12月28日至12月29日(8:30—17:00),其他时间不受理现场提交博士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是否已被接收以及缺失材料情况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考生应送交的报名材料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华南理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如是报考定向就业(在职委培)博士生的考生,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内,注明“同意定向就业(在职委培)”;非定向就业(全日制)考生不需要填写意见;

  2.两份专家推荐信(模版从系统下载);

  3.公开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同等学力者须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报考专业硕士生学位课程成绩证明(须由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出具)、副高或副高以上职称的聘书(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以及论文(科技奖励、重大课题)等证明材料(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1. 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一)公开招考初试

  通过资格审查并已交纳报名费者,可在考试前在网上打印自己的准考证(具体时间请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通知)。考生凭准考证与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复试。

  初试时间:2019年3月9、10日

  初试地点:华南理工大学(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免试)、外国语(不含听力测试)和两门业务课。各科笔试时间为三小时(建筑设计与理论、规划设计与理论、园林设计等做图科目为六小时)。

  考生可在4月上旬自行在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网页上查询本人初试成绩(我校不另寄书面成绩通知),并查询是否获得复试资格。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自行下载《复试通知书》并按要求参加复试。

  (二)复试

  复试主要考察考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的程度和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以及专业英语的水平。

  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当年报考人数、招生计划数,综合考虑申请考核、硕博连读和公开招考考生的生源情况,以宁缺勿滥为原则,确定公开招考考生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线(各学院还可在不低于学校最低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确定本学院各学科、专业的复试要求)。

  申请考核审核通过考生、硕博连读考生及满足分数线要求的公开招考考生同时参加复试考核。复试考核工作由各学院组织进行,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由招生学院自定。

  复试时间暂定2019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以复试通知书为准)。复试成绩在复试结束后24小时内公布,不另寄发书面成绩通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须携带研究生证,境外学历考生须携带学历认证证明原件)至报考学院查验。

  考生在复试时需在我校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合格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招生计划与录取

  我校公布的《2019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列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包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人数,录取时根据生源情况适当微调。每位导师招收博士生人数一般为1名(部分导师可能无招生名额)。招生专业目录中导师备注为广西大学兼职博导,只接受广西大学高校教师报考(对口支援专项计划)。

  我校对学术型定向就业(在职委培)攻读博士学位的录取人数限制在10%以内(招收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院限制在5%以内),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对口支援等国家专项招生计划不受此限。凡有定向就业(在职委培)攻读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在读的博士生导师将不能再招收此类学生。学院可对定向就业(在职委培)攻读博士学位的考生另行提出学科背景、科研能力、在校学习时间等具体要求。

  我校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的学习能力、学术素养等,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综合评估,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优先录取以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形式攻读博士学位的考生。各学院在复试后进行导师、考生双向选择,在计划范围内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人事档案不能转入我校的考生,以及不能提供离职证明材料的在职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在职委培)研究生,此类考生在复试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导师和学院说明。

  考生可于2019年5月下旬从网上查询是否被录取。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以及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均不能被录取。

  博士生入学考试成绩仅对当年招生有效。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当年入学,未被录取的考生的报考材料不能转寄其他招生单位。

  八、学费与奖学金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等有关文件要求,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入学均须缴纳学费。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0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对口支援等专项计划以协议为准)。

  同时学校也统筹利用财政资金、学费收入、导师科研经费、社会捐助等资金,加大博士研究生奖助力度,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的生活待遇水平。对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学术型博士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标准为每年16000元/人;设立“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标准合计约每年33000元/人,覆盖面达100%。同时为了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学校设有“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创新基金”,覆盖面达20%,最高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万元。此外,学校还设有多种企业捐赠奖助学金,研究生还可以通过申请“助教、助研、助管”岗位获得更多资助。

  九、学制与学习期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制为四年,直接攻博生学制为五年,硕博连读生学制为三年或四年,我校本科教改班(创新班)直博生学制为四年。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规定学制加3年。专业学位博士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其他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十、其他

  我校研究生招生的相关信息将第一时间通过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主页(http://admission.scut.edu.cn/)发布,考生可查询专业介绍、导师简介、入学考试成绩等信息,请广大考生及时上网了解,善加利用。

  本简章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且将以教育部当年的最新文件规定为准。对博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当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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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1月21日

  附件:华南理工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大纲(含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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