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创办于1898年,初名京师大学堂,是中国第一所国立大学,也是中国近代正式设立的第一所大学,其成立标志着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开端。北京大学是中国近代第一个以“大学”身份(名称)建立的学校,并催生了中国近代最早的现代学制,是近代以来中国教育体系的奠基者。北大是中国近代惟一以最高学府身份创立的大学,最初也是当时的国家最高教育行政机关,行使国家教育部职能,统管全国教育。北大传承着中国数千年来国家最高学府——太学(国子学、国子监)的学统,既继承了中国古代最高学府正统,又开创了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先河,可谓“上承太学正统,下立大学祖庭”。自建校以来,一直享有崇高的名声和地位。1912年,京师大学堂更名北京大学。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
2、具有大学本科或大专毕业学历的人员,且毕业后工作三年以上。
3、参加课程班学习并拟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培养方向及目标
1、培养具有扎实的社会学专业本科阶段各门知识基础、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熟悉社会学调查方法和社会统计学的专业人才。
2、帮助学员建立在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体统的厚实功底,特别着重很强的运用社会学的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和解决社会运行和发展过程中的有关理论和实际问题的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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