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博士研究生(普通)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公示(党史部)
根据我校工作进度,现公布2017年博士研究生(普通)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党史部),公示时间:5月11—24日,联系电话:010-62804714 62804348。
目前公布拟录取结果为初取意向,拟录取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或政审不合格,将按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录取名单经我校公示、经过教育部及北京市主管部门录取审查通过后,方可正式录取。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我校将与考生本人、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考生户口、人事档案不调入我校。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将全部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定向培养协议签订、档案调转及其他录取事项请关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录取类别在录取公示期满后不得更改。
已被我校拟录取为2017级博士研究生(普通)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17级马克思主义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中央党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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